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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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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股票期權權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與處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19 點擊數:12
一、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包括:(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共有的財產。
現代婚姻家庭財產,呈現出財產構成多元化的趨勢。除了傳統意義上的存款、房屋、車輛等外,還包括夫妻一方或雙方在投資經營過程中的財產性收益, 例如股權、股票期權收益等。然而實踐中,對投資經營收益的處理時,可能會涉及到夫妻以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權益問題,因此引發諸多困擾。值得注意的是,處理好夫妻財產的分割問題,認定夫妻共有財產是關鍵。
從法理上而言,除了夫妻雙方通過“婚前協議”或“婚內協議” 明確約定排除適用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制,股票期權權益,應當納入夫妻共有財產之列,并允許予以分割。
二、股票期權權益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與處理
如前所述,我國目前立法將夫妻共同財產權的取得時間限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然而,股票期權權益相較于一般財產性權益具有其特殊之處,即股票期權權益的實現是有條件并附期限的?;诠善逼跈嗟姆商卣?,激勵對象獲得股權時不必支付對價,若激勵對象符合條件并選擇行權,則需支付一定的對價購買公司股票,即在股票期權模式下,激勵對象的行權行為是有償的民事法律行為,這也將直接產生夫妻共有財產投資經營收益的分割及相關負債的承擔問題。
司法實踐中,對于此類難以確定其實際價值的可期待性權利,法院往往通知當事人等待其權利價值得以確定之際再提起訴訟。目前我國立法尚未就離婚訴訟中的股票期權行權問題出臺詳細的規定。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后的股票期權行權問題成為一個難題。
從期待權的法理入手,建議對于離婚之前,已選擇行權并可按照市場行情確定其價值的股票期權,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并均等分配;而對于離婚之后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應采取共同共有及均等分配的方式進行分割,而應根據婚姻關系持續期間與股票期權持有期間的比例,并依照按份共有的原則,確定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股票期權的數額,及因支付行權對價而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的比例,進行相應的風險分擔和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