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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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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宣告婚姻無效后,子女由誰撫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1-08-19 點擊數:49
無效婚姻,又稱違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兩性的結合因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婚姻形式。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如果婚姻被宣告無效的,雙方生育的子女應由誰撫養呢?
案情回顧:
小何(女)曾經有一段不幸的婚姻,離婚后在外務工時與劉某(男)相識。經過相處小何覺得劉某為人老實可靠,雙方都有意愿組成家庭,遂于2010年4月辦理結婚登記并舉辦了婚禮。婚后于2014年7月生育長子小劉。一次無意的機會,小何得知劉某曾在2000年曾與李某登記結婚,且兩人尚未離婚。又因兒子一直與小何一起生活,由小何照顧。故,小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確認小何與劉某二人的婚姻無效,兒子由小何撫養,劉某每月支付撫養費。
庭審過程中劉某辯稱:與李某因性格不合兩人兩人時常發生爭吵,2001年李某稱外出務工后二人失去聯系,這么多年過去,兩人早已沒有婚姻關系,因此不同意與小何的婚姻關系無效。
判決結果:
1、原告小何與被告劉某的婚姻無效;
2、兒子小劉由小何撫養,與小何共同生活,劉某每月支付撫養費××元至小劉獨立生活時止。
律師點評:
首先,本案中劉某存在一個較為嚴重的誤區:兩人只要分開了,均因關系自動滅失。我國法律規定并沒有自動離婚一說,無論結婚還是離婚均需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未辦理相關登記的,不發生相應的婚姻效力。故,劉某在庭審中提出的抗辯理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最終未被采信。
其次,婚姻無效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適用《民法典》有關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受父母婚姻無效的影響,有關子女的撫養歸屬、撫養費的負擔、探望權等問題,應與婚生子女同等對待,按《民法典》有關離婚后子女撫養的規定處理。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涉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不能達成調解的,可以參照離婚案件子女撫養的相關規定,結合雙方的綜合條件判決子女撫養權歸屬。
根據法律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離婚子女隨母方生活的情形有:
1、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共同生活;
2、兩歲多的小兒童,如果母親是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隨母親共同生活的可能性大的情形:
① 有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 與兒童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們的健康成長顯然是不利的;
③ 沒有其他的孩子,但是父親身邊有其他子女的;
④ 兒童的生活,兒童的生長優勢,和父親患有持續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狀況,而不是與他們的孩子。
⑤兒童的父親和母親養育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需要他們的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們單獨與女方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符和祖父母的要求,有能力幫助母親照顧孫子;
3、對十歲以上的孩子,他們自由選擇與母親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