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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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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當婚姻遭遇危機, 如何維護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2-09-07 點擊數:6
【案情簡介】
蘇某的老公唐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另一女子劉某發展婚外情,并在交往期間多次轉賬給劉某,總計金額達24萬元。后蘇某發現老公出軌并查到轉賬記錄、購買記錄,為維護夫妻共同財產,特向法院起訴劉某歸還財產。
【辦案思路】
委托人蘇某的訴求是讓劉某歸還唐某給其的轉賬。梳理委托人提供的證據資料,同時結合委托人及其老公周某的陳述,確定將劉某作為被告,蘇某老公唐某作為第三人,主張第三人向被告贈與的款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贈與行為無效,被告應當予以返還。
【辦案過程】
本所律師接受委托后,立即起草民事起訴狀,并申請了調查令,調取劉某的居住登記信息,確定本案管轄。
起訴后,又申請財產保全,查封了劉某名下的房產和銀行卡。
后還申請了調查令,調取唐某與劉某之間的銀行交易明細,證實了贈與24余萬元的事實。
在庭審過程中,劉某代理人提出:
1、唐某給劉某的轉賬是借給劉某幫還網貸和房貸的,該筆轉賬屬于借款,不屬于贈與,原告主體不適格;
2、第三人唐某多次口頭以及微信上讓劉某歸還錢款,證明唐某給劉某的錢財屬于借款;
3、唐某給劉某發的5.2元,131.4元,6.66元等微信紅包是屬于人情往來,唐某有權處分,不屬于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不應主張歸還。
我方律師當場進行辯論:
1、唐某與劉某未對雙方之間的金錢往來明確為借款,且劉某未有還款的意思表示以及行動,故唐某向劉某轉款屬于贈與行為;
2、唐某與蘇某系夫妻,雙方未對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進行約定,唐某向劉某贈與錢財未經蘇某同意,屬于擅自處分,贈與行為無效。
【案件結果】
最終,委托人的大部分請求得到了支持(法院認為微信紅包符合人情往來的形式)
【分析總結】
本案中關鍵點在于唐某向劉某轉賬是借款還是贈與。該筆錢款的性質認定不同,其法律關系也就有所不同,這也關乎我方委托人是否有權向劉某主張歸還錢款的關鍵。
同時需注意本案中,劉某與周某之間的金錢往來無論是被認定為借款還是贈與,劉某都應歸還相應的錢款。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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