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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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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丈夫去世前私自給女同事轉賬妻子可以要回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3-02-03 點擊數:0
事件背景:近日張某準備搬家,在收拾物品時,偶然發現自己已經去世的老公李某在婚姻存續期間私自轉了100萬元給其前女同事王某,張某覺得該行為十分不妥且自身家庭與王某無任何其他的經濟往來,故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被贈與的100萬元。然而王女士辯稱該100萬元是李某支付她早年的股權補償款,不屬于贈與,不應當返還。最后法院支持了張某的訴訟請求。
本案中依據的法律依據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律師說法,本案中李某在婚姻存續期間支配大額夫妻共同財產,未用于夫妻共同經營、共同生產生活,也未得到配偶張某的同意,該贈與行為無效。同時王某也未就補償股權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王某取得該財產并無合法依據,構成不當得利,張某可基于其對該共同財產的合法權利向王某主張不當得利請求權,要求其返還該財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法院判決王某歸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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